关于开展2022-2024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和“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支部好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组〔2023〕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202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校党支部2022年9月以来开展的党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党委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扩大活动覆盖面,认真指导党支部开展立项,支部立项率一般不少于党支部(毕业班党支部除外)总数的60%。同时,择优推荐2-5项(其中至少含教工党支部立项1项)参评校级立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表》(附件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请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校组织部。
(二)校级立项。学校将评审产生重点项目约30项、一般项目约45项(具体视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并分别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和1000元的经费资助。2024年5月中下旬,学校将对校级项目开展结项审查,并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若干项,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二级单位立项。没有进入校级立项的项目可作为二级单位立项项目组织开展,资助标准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参照校级标准自行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精心指导。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基层支部加强帮助和指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将“立项活动”抓好抓实。
(二)认真总结凝练。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注重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避免直接用党日活动、团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三)增强活动效果。要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创新推动、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以开展支部“立项活动”为契机,引导党员接受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激发师生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理直气壮地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党的声音、展现党的形象,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杨顺昌,电话:22867131,邮箱:zzbzzk@fjnu.edu.cn。
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表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