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3   动态浏览次数:135

师委组〔2018〕24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8月20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扎实推进我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把学校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要求,选优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突出针对性、精准性特点,强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占全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总数的90.22%,其中,45.65%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29.35%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具有正高级职务。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找准薄弱环节,突破工作瓶颈,大力推进“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前,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全覆盖。通过以党建工作引领教学科研,以教学科研成效体现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同频共振有机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同向发力互促互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师生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三、主要内容

1.严格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原则上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为所在学科、专业、课程带头人,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并符合“双高双强”要求:(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对错误思潮敢于旗帜鲜明进行斗争。(2)师生威信高。品德修养优、师德师风好,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信任,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带动性。(3)党务工作能力强。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4)教学科研能力强。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实践应用等方面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完成好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各项任务。

2.规范选任方式。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院系级党组织负责实施,通过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换届,原则上都应按“双带头人”标准选任党支部书记。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院系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强化培养教育。坚持双向提升工作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对于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学校每年一般组织安排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校级集中轮训。建立校院两级领导干部联系“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制度,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组建团队、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4.聚焦重点任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严肃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针对性,教育引导支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立足推进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引导教师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立德树人、教学科研上来,实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5.加强管理考核。实行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业务工作融入党支部书记目标管理,建立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双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突出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师生评价,重点考评支部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评。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及时调整不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

6.注重示范引领。按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和典型人物、典型经验。积极搭建平台载体、提供政策条件,鼓励和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总结提炼符合学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党支部书记工作法,进一步提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水平。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牵头,人事、教务、学科建设等部门参与,院系级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机制。学校党委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纳入学校党建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牛鼻子”工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究和专项督查。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年对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坚持梯次推进、精准施策,有序有力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

2.完善激励措施。坚持在政治上给待遇,在经济上给补助,在工作上给平台,在发展上给空间,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入二级院系教代会执委会、学术(教授)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等组织,通过列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发挥其在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评审、干部使用、表彰奖励、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津贴补贴制度,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比照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进行核算,给予相应工作津贴补贴;被评定为优秀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在职称评聘、职务竞聘、绩效考核、外出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学校选拔领导干部时,把担任教师党支部负责人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3.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情况,将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与督查指导,要定期检查指导教师党支部工作情况,人事、教务、学科建设部门协同配合,及时解决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形成长效机制。要热情关心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和成长,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注重把热爱党务工作、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党员选配为教师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要注重总结推广,不断探索创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师委组〔2018〕24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