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动态浏览次数:787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好2018年度全省高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委教组〔201857号)等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高质量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职担当、真抓实干、遵规守纪,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凝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强大力量这一主题来进行。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扣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围绕主题内容,精心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找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

二、从严抓实关键环节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领学宣讲、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要按照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着重从抓党建促高水平大学建设,促事业改革发展,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师生党员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应集中开展,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注意防止出现“优秀”等次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做好列席督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高质量召开2018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开展时间、具体要求等作出合理安排,尽快把这项工作部署下去,不能简单转发文件。要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党委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学校党委将加强指导,派人沉到一线,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记录、调研访谈等方式,深入党员群众了解实际效果。

(二)推动具体落实。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结合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不定综合评定等次。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会议记录,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对会议记录等进行审阅,对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不符工作要求的,要责成党支部及时整改。要注意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注意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对发现网上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要及时处置、坚决制止。

(三)及时总结报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93月底前完成。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结果。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于2019329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包括党委是否派人列席、是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应写明各支部被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人数)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材料电子版发至zzbzzk@fjnu.edu.cn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