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
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校分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其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师委综[2018]5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三、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四、培训形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主要包括:(1)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课堂教学和专题讲座不少于6讲,内容以《入党培训教材》为主,在系统讲述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纲领和目标、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讲座。(2)网络平台学习及自测。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高校党建有关工作整改的通知》(闽委教组〔2018〕33号),入党积极分子均应参加组织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学习,通过自学、自测、做作业、考试等方式,提高学习成效。学习期间,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均应至少参加一次“大学习”平台自测,作为参加网络平台学习的依据。此外,还应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为主,内容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主,同时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学习平台,通过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五、学习辅导材料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7元/本),由各分党校统一到校党校购买。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由分党校自行发放。
六、培训考核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考试:
1.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校党校将于11月下旬对学员进行随机抽查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在线平台的正式考试。以学院为单位,在固定地点以闭卷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进行考试,可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抽查考试,具体组织方式与校党校联系。由于该平台题库量大、知识面广,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二)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方式。发展对象的考试由各分党校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节奏组织实施。
(三)培训审核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经校党校审核后,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计划、考试试卷、合格人员名单(包括证书编号,所在年级专业)各一份送交校党校存档。
七、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开展本期培训工作是学校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有力抓手,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强化纪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引导,端正动机。要教育学员认真吸取“洁洁良”事件的教训,以案为例,举一反三,大力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网络文明等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要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
(三)严格教学,保证质量。各分党校要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和学习形式,合理选配授课教师,科学组织考核测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