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6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动态浏览次数:10

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和“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支部好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组〔2026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校党支部20249月以来开展的党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单位党委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扩大活动覆盖面,认真指导党支部开展立项,支部立项率一般不少于党支部(毕业班党支部除外)总数的60%同时,择优推荐2-5项(其中至少含教工党支部立项1项)参评校级立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表》(附件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请2026417日前报校组织部。

(二)校级立项。学校将评审产生重点项目约30项、一般项目约45项(具体视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确定),并分别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和1000元的经费资助。20266,学校将对校级项目开展结项审查,并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若干项,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二级单位立项。没有进入校级立项的项目作为二级单位立项项目组织开展,资助标准原则上由所在单位参照校级标准自行制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精准指导。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既要有整体工作部署,又要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与支持,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环节推动“立项活动”精细化,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注重总结凝练。要立足单位、支部和党员实际,精心设计活动内容,注重覆盖面与参与度,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项活动”应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有机融合,避免简单以党日活动、团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或单纯的教学科研任务等替代支部立项。

(三)提升活动成效。要坚持培育为基础、建设为重点、创新为动力、示范为引领、整体推进为目标,以支部“立项活动”为契机,引导党员接受党性锻炼、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师生党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理直气壮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党的声音、展现党的形象,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与引领力,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杨顺昌,电话:22867131,邮箱:zzbzzk@fjnu.edu.cn。

 

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表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立项活动”附件1-3.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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