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动态浏览次数:2498

各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切实做好2018年毕业生党员毕业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8年毕业生党员集中党性教育工作,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

1.在毕业生党员中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党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组织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广大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走向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后,继续坚持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2.通过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要通过正反两方面案例,讲明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性、注意事项等,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严谨细致,增强毕业生党员管理实效

1.做好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对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抓紧做好转正工作,各单位党委要及时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做好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各单位党委要督促指导毕业生党支部及时做好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规范完整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要提醒本人到新单位后,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个人培养情况。

3.做好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各单位党委应对毕业生党员的材料逐一进行检查、核对、整理,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专用密封条密封后,归入个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也应一并归入个人档案。

各单位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完整。在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交接过程中,要办理好登记和交接手续,并由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毕业生党支部的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应做好归档,妥善保管。学校将适时组织抽查,跟踪工作落实情况。

三、指导跟踪,提升毕业生党员服务水平

1.组建常态化的党员服务团队。各单位党委要组建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毕业生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等组成的常态化“毕业生党员服务队”,负责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等离校手续办理及后续事宜的咨询和服务,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流程和遇到困难时的处理方式。服务队成员人数应不少于毕业生党员数的4%。各单位党委要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号码,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

2.切实提高介绍信开具质量。各单位党委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核对每位毕业生党员就业去向,准确采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各单位党委指导毕业生党员准确填写“转往党组织名称”,毕业生党员联系并确认可以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2)毕业生党支部汇总党员信息,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审核表》(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附件3),毕业班辅导员初审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的相关信息;

3)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员)认真做好《审核表》和《统计表》的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后,按规定时间(附件1)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统一打印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校党委组织部盖章。确需重开介绍信的,由党员本人填写《党员介绍信重开申请表》(组织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4)毕业班党员中因特殊情况(如出国留学,且在国内无法找到转往地党组织的)确需保留党组织关系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校组织部备案。学院党委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期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3.着力提升介绍信回执率。组织关系回执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口袋”党员产生的重要保证,各单位党委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介绍信回执率达到100%。

1)在毕业生离校前及时发放到位。各单位党委务必于毕业生离校后将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发放到位,要求党员在有效期(90天)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通过快递、传真,或照片的形式反馈给原单位。介绍信由党员本人领取,要落实领取签名制度,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领取,要有委托手续。以挂号、快递等形式邮寄给党员的,要保留好交寄存根。若学院经办人员未及时将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而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因党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接转而导致介绍信过期,后果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学校原则上将不再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连续6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不转接,视为自动放弃预备党员资格。

2)定期开展毕业生党员的回访服务工作。各单位党委要于9月份组织党员服务队对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访。特别是对未收到回执联的党员,要于10月1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回执情况表》(附件4)汇总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要督促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如因转往党组织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难以落实的党员,单位党委要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提供帮助,也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或拨打全国党员服务热线“12371”,帮助解决问题。

3)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的管理工作。各单位党委收到回执联后应将其粘贴在对应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如回执联为照片形式的要以回执联的基本尺寸打印),并及时归档,于12月31日前汇总上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情况,并将存根联与回执联一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4.确保“党员e家”系统组织关系转接落实到位。党员e家系统是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各单位党委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根据党员转往地确保“党员e家”系统组织关系转接100%落实到位。原单位党组织接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可登入“党员e家”参照《党员e家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办法》(附件5)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党委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对因不负责任或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学校将进行严肃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办理时间安排表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审核表

3.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回执情况表

5.党员e家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办法

6.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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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