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师委组〔2018〕1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闽委组明电〔2017〕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18年我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2018年1月31日在职在岗的全校中层干部(含五级、六级职员)。
二、填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开展2018年集中填报工作,采取各种切合实际的措施,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的宣传,加大政策指导和解读力度,引导领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要注意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领导干部,促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全校中层干部要自觉学习并带头执行两项法规,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二)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2018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如实填写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具体情况。同时,为确保填报对象个人信息的准确、完整,防止出现少报、漏报现象,要求填报对象不管填报内容是否变化,均要完整填写填报时每一项的具体情况信息。其中,2017年新提任的中层干部,要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
(三)请各位填报对象填报时务必认真核对所填的各个项目,确保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补报信息。2017年集中填报后,按规定和程序补报的有关信息,在2018年集中填报时,需在2018年表格中相应栏中进行报告,否则纸质档案与系统不符。
2.关于因私出国(境)。要填写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填报日的因私出国(境)情况,不是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因私证件方面,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以及2017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
3.关于填报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特别注意: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以及劳务所得、房产交易价格、股票、基金、保险等填报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关于房产信息: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等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不能出现“××平方米左右、××万左右”等模糊字样。特别注意,房产建筑面积出现整数的,请填报对象重新核对。
5.关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不仅包括共同生活子女,还包括非共同生活子女及其配偶,请填报对象要认真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沟通核实(在查核过程中,发现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名下的公司企业未报现象比较严重)。另外,购买的农信社股份,也属于经商办企业一种,注意按要求填报。
6.关于吊销未注销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名下有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也应当进行报告,请填报对象要认真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沟通核实(查核过程中,这方面也出现比较多的漏报)。另外,填报对象本人存在吊销未注销企业的,要限期注销,1月份集中填报截止时间前还无法注销的,需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作出说明。
7.关于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填报个人出资额,而非实际出资额。(比如:在工商登记中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分期缴纳,目前实际才出资2万元,认缴出资额不能填写2万元,必须填写100万元)。
8.关于投资型保险。2017年集中填报时,投资型保险作为新增加项目,在查核过程被批评教育、诫勉的对象中,有相当多的原因是未报或漏报投资型保险。2018年集中填报时,要请填报对象重新梳理、认真填报。
9.2018年《报告表》共19页,包括最后一页的相关纪律规定。
(四)请填报人将填写好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直接装入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在2018年1月31日前收齐报告人密封的信封并统一交校党委组织部。
三、有关事项
(一)严肃报告纪律。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漏报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二)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填报同志。
(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请务必于1月8日前到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组织部808室登记领取。
联系人:王佳龙,联系电话:22867128。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4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