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4-2025学年“学生党员标兵”“学生党务工作标兵”的决定
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学生党员标兵”“学生党务工作标兵”的通知》(师委组〔2025〕14号)精神,经所在党委研究、推荐,并经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决定授予章怡昕等40名同志“学生党员标兵”称号,谌梦云等40名同志“学生党务工作标兵”称号。希望受表彰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矢志不移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各学院党委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开展“学生党员标兵”“学生党务工作标兵”先进事迹展示和宣传,用“身边榜样”“朋辈故事”开展党性教育,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全校学生党员要以受表彰对象为榜样,时刻谨记党员身份,切实履行党员职责,充分展现党员作为,争当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生党员标兵”表彰名单
2.2024-2025学年“学生党务工作标兵”表彰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