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e家”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9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党员通过电脑登录“党员e家”网站或者“党员e家”手机APP参与此次专题学习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12月—2018年3月;每名参学党员须修满10个学时(其中6个必修,4个选修),并参加在线知识测试(系统随机抽题,每套100分,单选、多选和判断各10题,其中单选每题3分,多选每题5分,判断每题2分),鼓励利用业余时间多学多测。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4日
闽委组通〔2017〕93号
关于在“党员e家”组织开展
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组织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省国资委政治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用好网络平台,自主安排学习,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党员e家”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018年3月
二、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熟悉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使用的党员。
三、学习内容
重点是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
四、活动形式
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党员e家”网站和手机APP学习十九大精神的视频课程,并学习借鉴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鲜活做法,同步进行在线学习测试。
五、活动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7年11月—12月)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收集报送本地本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鲜活做法,辖区所属党校、高校对十九大精神专业解读,学习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文化讲堂等微视频和课件。
(二)在线学习(2017年12月—2018年3月)
依托“党员e家”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每名党员需完成10个学时,其中6个必修,为专家解读十九大精神内涵的微视频或课件;4个选修,为全省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鲜活做法的微视频。对各地各单位组织在线学习情况,将定期进行公布。对于少数没有条件使用互联网在线学习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有效形式组织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
(三)考核激励(2018年4月)
把在线学习活动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参学率原则上要不低于90%;农村、社区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原则上要不低于60%,组织学习情况作为党组织评先评优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微视频、课件受广大党员干部欢迎程度,评选出20个“精品”视频课件;根据学习活动开展情况(重点看微视频和课件报送数量、质量,在线学习覆盖率、参学率和手机APP装机率等情况),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国资委政治部中,以及相应下一级党委组织部中,分别评选出较好的3个单位和20个单位,由省委组织部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1.通过电脑端(PC)参加学习的操作说明
2.通过手机APP参加学习的操作说明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