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1   动态浏览次数:634

师委党校〔20111

 

各党校分校:

根据第十九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第二十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6讲),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自学等形式。

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教材

《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7/本),由各分党校统一到校党校购买。

五、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前形势与政策等。

六、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计划、考试试卷、合格人员名单(包括证书编号)各一份送交校党校存档。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所获得的培训合格证书,一年内有效。

七、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尤其要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伟大成就。

3.各分党校应于4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校党校将于5月中旬对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进行随机抽查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