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
为了充分发挥党校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校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如下。
一、党校的性质、地位和基本任务
1.党校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先进分子的学校,是校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2.党校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牢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党校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3.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校长由党委分管副书记兼任。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党委任命,一般由党校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以及有关学院党委负责人担任。校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校务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定期研究、组织实施党校培训计划和建设规划,并及时处理党校建设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4.为加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党校在各学院和机关、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设立分校,分校校长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兼任。各单位应指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党校分校的日常工作。党校分校受同级党组织和校党校的双重领导。校党校负责对各分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党校的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
5.党校教育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课。坚持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以掌握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大局意识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教学布局。
6.党性教育是党校的必修课。党性教育要贯穿于党校教学全过程,切实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加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致力于坚定学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提高学员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
7.党校教学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按照分类别、分层次的原则设置教学班次、教学内容和课程。举办各类班次要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的、内容、时间、方法、教学要求以及阅读书目等。
8.教学形式要不断改革创新,灵活多样,采取脱产或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考察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使培训教育活动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和较强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
9.发挥学校学科和人才优势,努力建设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的的教师队伍。校内教师一般由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党政领导担任。根据需要聘请地方党政领导和专家学者来校讲课。
四、党校的办学形式和结业制度
10.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和党校工作的重点,确定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先进分子的培训形式。主要形式有:(1)系统培训。对各级学员分层次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等知识的培训。(2)短期轮训。根据不同时期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特定的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培训。(3)专题研讨。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难点问题和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理论联系实际的专题研讨。(4)工作研究。按不同的工作性质,进行岗位、职务培训。培训时间以中短期为主。
11.党校分校在校党校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党校分校要针对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实际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实有效的教育培训。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其教学计划、培训名单和考试命题等文书档案应及时上报校党校。校党校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抽查考试,以检测各分校办班情况和培训质量。
12.党校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后,要进行相应的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13.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各级干部都要经过党校或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学习情况和培训结果作为评议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党校工作的保障措施
14.党委各部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积极支持党校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形成党校教育的合力。
15.党校要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加强教学和学员管理,严格教学纪律,逐步做到教学工作制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
16.切实增加投入,为党校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党校有固定的办公和教学场所,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和办公设备。党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给予保证,专款专用。各单位也要划拨一定经费专门用于党校分校建设。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