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闽师委干〔2016〕5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李绚同志任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杨建义同志任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陈永森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吴剑锋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员会委员、书记(原职级保持不变),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林伟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戴绍明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委员会书记;
钟伟兰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员职务;
由于工作变动,涂荣同志不再担任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职务;
李步洪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荔钦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后勤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