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关于统一组织正处级干部拍摄彩色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0   动态浏览次数:630

师委组〔20089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报送正处级干部信息库必须包含干部彩色照片。为方便全校正处级干部拍摄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我部将于200861620日在旗山校区统一组织拍照(费用由我部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照对象

全校正处级干部(不含校聘正处级)。

二、着装要求

男同志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衣、系领带,女同志着相应服装。

三、拍照时间地点

200861620日上午8301100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科学楼(文经楼)4号楼209室(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安排本单位正处级干部于上述时间内前往拍照地点拍照,逾期我部将不予安排。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8610

 

  

主题词:干部工作  正处级  彩色照片  通知

  送:校领导。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6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