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好2013年度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动态浏览次数:2509

 

闽师委综〔201335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66号)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副处级(含校聘,下同)以上党员干部。

二、主要议题

在全面准确把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师生”为重点,紧密结合领导班子和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实际,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做好师生工作本领,为推动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1.精心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文件和学习材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摆脱贫困》一书,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要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师生对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指定专人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反馈给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本人。

校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重点范围包括处级以上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校工会、教代会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其中民主党派负责人的意见由统战部协助征求,校工会、教代会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的意见由校工会协助征求。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发放征求意见表,以设立意见征集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并于20131120日前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回收的书面征求意见表原件报组织部。征求意见的结果由组织部进行梳理后,原汁原味地向校党委书记汇报,并反馈给校领导本人。

3.普遍开展谈心。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和师生的约谈。谈心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于师生员工的意见,在对照检查材料中要逐一回应;对领导班子的意见,个人要主动认领并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有所体现。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审阅,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甚至重写。

    (二)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上,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清洗思想和行动上的灰尘,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领导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坚持原则、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相互批评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到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虚实并举,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入,深刻剖析作风不正、工作不实、行为不廉的问题,分析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制度的规定。

    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以利于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针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师生、凝聚力量。

    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和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师生反映强烈而又不做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的作用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要统筹谋划,主持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阅,提出具体意见。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尤其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制度,校党委常委将分头参加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纪委办、组织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全过程的具体指导。

校党委将结合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对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制定和落实好整改方案。把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会上对照检查、会后整改落实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时间安排

校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拟定于201312月中下旬召开;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在20131215日前完成。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以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地点、会前准备情况等向纪委办、组织部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包括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前征求到的师生员工意见汇总材料、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和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以上材料按档案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与本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本复印件(A4纸型,须加盖公章)一起报组织部备案,同时将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报校纪委。

 

附件:1.民主生活会对校领导班子的意见.doc

     2.民主生活会对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doc

3.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处级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