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级以上干部信息核对、材料补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8   动态浏览次数:691

 

 

各单位: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我校于前阶段组织力量开展了科级以上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干部信息核对、材料补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下发给每位干部,请本人认真核对,若对表中信息无异议的,请在“本人意见”栏上写“同意”并签名;若对部分信息有修改的,请直接标注在表格中,并在“本人意见”栏上签名。学校收回整理后,将把表格再次下发给每位干部签名确认,并归档。

表格中,“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要如实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以及近亲属中现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和重要海外关系。

2.根据缺少档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由单位或干部本人提供相关归档材料,若无法提供的,由所在单位作简要说明。其中,获奖材料可用证书复印件代替归档。若另有其他重要获奖信息未列出,可将有关获奖证书一并复印上交。学校将根据规定予以选录。

3.做好干部历次学历证书复印件收集工作。每位干部需要提交个人历次学历(含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复印件采用A4纸型,须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将退回材料并要求重新制作。

5.请于201551817点前派人到档案馆干部人事档案室领取《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缺少档案材料清单,并于522日前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补充收集的材料交至档案馆干部人事档案室。

 

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