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闽师委综〔2015〕46号
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在全校中层以上党政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今年12月底前,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展校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就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方式
校院两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需采取座谈走访、设立意见征集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师生、党代会代表和教代会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校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征求意见将通过校党委常委调研走访一线、委托组织部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一层设置意见征集箱等方式进行。各二级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征求意见的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
紧扣“三严三实”主题,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听取师生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重从涉及到师生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和反映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校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重点范围包括校中层以上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校工会、教代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其中民主党派负责人的意见由统战部协助征求,校工会、教代会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的意见由校工会协助征求,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由校团委协助征求。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发放和回收征求意见表,并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回收的书面征求意见表原件报组织部(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804室)。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范围根据工作实际由各单位研究确定。
四、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校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结果由组织部进行梳理后,原汁原味地向校党委书记汇报,并反馈给校领导本人。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结果也要向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汇报后向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
附件:1.“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校领导班子的意见
2. “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校领导班子成员的
意见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