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和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我部制定了学校201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要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节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本科生要按照“一年级加强培养,力求突破;二、三年级加大力度,重点发展;四年级严格把关,慎重发展”的工作思路,巩固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格局。研究生要针对年级、专业特点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三、各单位要根据学校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见附件)和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各支部的发展计划,做好后期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联系人:钟蕊,22867131。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