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立项结项及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师委组〔2016〕6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师委组[2015]8号)要求,结合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立项结项和优秀成果评选工作。为做好本年度结项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支部总结。2015-2016学年校级立项项目所在党支部要在完成“立项活动”既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认真回顾和总结好“立项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并形成结项材料上报所在党委审核。
(二)组织上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对本单位结项项目进行审核,严格审查立项活动的开展过程和完成情况,并于5月30日前将审核材料统一汇总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档发至:zzb@fjnu.edu.cn。
(三)学校审查。学校将围绕是否按照申报计划组织实施、立项目标是否实现、立项成效是否明显等指标组织开展结项审查。通过结项项目将获得相应的项目资助经费,未申报结项或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四)评选推荐。学校将从通过2015-2016学年校级立项结项项目中择优评选出优秀成果若干项,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委教育工委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凝练特色。各有关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结项有关材料的组织工作,如实反映项目开展过程及完成情况,重点突出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和取得的主要成果,着力凝练“立项活动”的亮点和创新之处,做到语言简洁,避免虚话、大话、套话。同时,要在总结提升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改进提高党支部工作奠定基础。
(二)规范填写,及时上报。结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
2.项目支撑材料。一般应包括活动策划书、活动记录(如照片、PPT等)、项目成果、媒体报道及其他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式样在组织部网站下载)。
3.项目交流材料。500字左右的项目总体介绍(须包括项目内容及成效)和5张典型活动照片(配简要文字说明)。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帮助和指导,认真做好有关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力求通过本次结项和参评优秀成果工作,着力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党的感召力。同时要注重典型引导,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在增强基层组织工作活力和强化党员教育中的作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