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党费收缴专项检查进度情况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通知要求,请结合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现有进度,及时填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于11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表格发至zzbzzk@fjnu.edu.cn。
各单位要把握好工作进度。已完成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的,要及时总结、报告情况;正在开展的能“收口”的尽早“收口”,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及时研究遇到的各种问题,细致做好有关工作,防止简单化。
同时,做好2016年下半年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测算,足额收缴,及时上报,于12月10日前,将下半年党费和2008-2016年补缴党费一并上缴校组织部。
附件:1.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