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批兼职组织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兼职组织员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闽师委综〔2010〕44号)精神,我校第三批兼职组织员的聘期即将到限。为继续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批兼职组织员的选聘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按照“遴选环节坚持标准、聘任环节双方自愿、工作安排力所能及、工作效果确保质量”的原则,在征求所在单位关工委意见基础上,提出新一批兼职组织员拟聘人选,并于11月14日前将《拟聘兼职组织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表发送到zzbzzk@fjnu.edu.cn)。
附件:拟聘兼职组织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