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0   动态浏览次数:957

  闽师委综〔201757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以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教师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师党员的基本单位,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团结和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纽带,是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重要支撑。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加快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重大而迫切的战略意义。

(二)准确把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师生工作落到支部,努力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师生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使广大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

——充分发挥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办学方向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教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充分发挥规范组织生活、夯实基层基础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推动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及时做好发展党员、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形成教师党员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充分发挥服务师生发展、团结凝聚力量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立德树人、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的思想问题和解决教学科研、学习就业等实际问题相结合,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群众的坚强阵地和政治核心。

——充分发挥服务学校大局、推动中心工作的主体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教育引导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带头攻坚克难,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二、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突出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把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不断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教育。党支部要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按年度作出学习计划安排,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其中,参加“三会一课”、经组织认定的网络学习时间计入学时。集中学习可采取主题宣讲、影视观摩、专题调研、经验分享、交流研讨、事迹教育、实践考察等多种形式,通过体系式学习、融合式讨论、案例式教学、项目式研究、针对性解读等,调动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学习实效。教师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倡导网络选学、互鉴互学、实践研学等学习方式。大力推进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锻炼。

2.坚持把讲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全过程。党支部要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团结凝聚教师把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教育教学,教育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确保“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关心了解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回应教师重大关切。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

3.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及时解决教师党员的实际问题。要贴近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形成教师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党支部搭建校院领导与教师定期交流联系平台,从职业规划、激励评价、人文关怀等方面促进教师成长发展。强化服务党员群众工作,重点开展好思想、业务和经济“三项帮扶”,推动落实重大节日、生病住院、心理危机、生活困难、重大变故等党员“五必访”,引导教师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

(二)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1.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教师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积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校党委讲师团成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模范等为基层党员上党课。“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教师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党委组织部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并进行组织处理。

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原则上每月1次,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节日纪念、参加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可把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议发展大事、提建议意见、改存在问题、交每月党费、做志愿服务、赛岗位奉献等有机融入主题党日活动。学校定期评选表彰优秀主题党日,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2.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教师党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三必谈”,即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突出重点,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教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师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主要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德等。同时要强化结果运用,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教师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理。

5.创新党内活动载体、激发支部活力。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时间开展党内活动,通过“支部立项”等多种形式开展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着力打造支部“党员之家”。要进一步丰富支部生活的形式和内涵,善于结合重大会议召开、重大政策出台、重要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的组织生活,推行“微型党课”、“党员e家”、“开放式大讲堂”、集体学习与参与志愿活动相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大力建设智慧党建,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在党建工作中的合理运用,把教师党支部工作由线下为主转为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在学校、学院微信公众号设置党建专区、建设教师党支部公众号、微信群组等方式,将党员日常学习材料、微党课、微视频、微动漫等学习内容及时推送到党员个体,实现微支部上促两学,微党课上树信仰,微论坛上有真知;鼓励教职工党支部之间,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之间、与校外有合作关系的党支部之间广泛开展共建共创活动。

(三)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

1.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模式。积极适应高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不断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积极探索教师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原则上省级及以上新兴学术团队、科研平台都应建立教师党支部。重点培育一批科研创新型团队党组织,打造“科研+党建”高地。

2.规范党支部组建方式。凡有正式教师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教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对于出国出境或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实习指导、学术交流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的教师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教师党支部委员会任期2年,要及时按照要求做好换届工作。合理控制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内。学校党委每年对教师党支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软弱涣散、支委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

(四)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双培”工程,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把学术带头人培养成党建带头人,把党建带头人培养成学术带头人。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党员系(教研室)主任担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机关部处、后勤、教辅等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党员部门负责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2.强化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学校每年一般组织安排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校级集中轮训。同时,学校和各单位要通过网上学习、集中培训、工作研讨、实践考察等多种方式,结合科研合作、扶贫攻坚、部门挂职等工作,积极为党支部书记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不断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3.完善履职尽责激励措施。坚持在政治上给待遇,在经济上给补助,在工作上给平台,在发展上给空间,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津贴补贴制度,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比照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进行核算,给予相应工作津贴补贴;被评定为优秀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在职称评聘、职务竞聘、绩效考核、外出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学校选拔领导干部时,把担任教师党支部负责人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4.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加强对支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强化支委意识,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五)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1.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机制。针对青年教师队伍来源构成、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特别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海外归国人员比例提升等新情况,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摸清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年教师,变“坐等上门”“等待成熟”为“主动联系”、“积极引导”,把工作重心前移到写入党申请书前的关心和引导上,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

2.创新优化教育培养方式。遵循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思想成长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尽快找本人谈话,加大跟踪培养力度。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师,要把着力点放在教育培养特别是思想入党上,加强入党动机教育,强化实践锻炼,全面深入进行考察。系统组织好青年教师党章党规党纪、世情党情国情教育,强化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3.落实落细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考察办法。校党委书记、党员校长带头联系12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严格标准、程序的同时,优化、改进考察办法,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

三、完善教师党支部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党支部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问责。学校通过开展“书记沙龙”、党建示范点建设等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教师党支部工作汇报;定期对教师党支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总结推广经验,交流典型做法;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群团组织活动有机结合。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党支部制度,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每人每学年确定12个教师党支部作为工作联系点,深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积极参加联系支部的活动,及时帮助教师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组织责任,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强化对教师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的指导,明确计划安排,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为教师党支部建设提供保障条件。

(三)健全考核体系。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学年要对所属教师党支部进行工作评议。党委组织部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对党内活动开展不正常的党支部,要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多年不发展新党员,又长期不研究的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要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评价体系,党支部书记每年在支部党员大会述职,通过自评、党员评议、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综合评定等形式对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奖惩、职称评定、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党支部和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各单位要着力挖掘和培树教师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教师党支部比学赶超的环境氛围。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统筹好基层党建经费、党费的使用,坚持资源下沉,力量下移,加大对支部建设的经费投入。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教师党员每人每年150的基础上,有经费自主支配权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按不少于校级基层党建经费50%的标准配套本单位党建经费;保障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和党支部活动经费。同时要按照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党建经费和党费。学校将开展教师党支部建设课题申报,各单位要加大对教师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经费支持力度。学校还将探索设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各单位要加大对教师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形成并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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