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暑期开展“三访三创”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师委创办〔2012〕4号
转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暑期开展
“三访三创”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暑期开展“三访三创”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委教组〔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组织全体管理干部和教师对前一阶段“两访两创”活动开展情况作一阶段小结,着重检查活动的完成情况,查摆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下阶段的方向和重点,切实提高活动的质量,保证活动取得应有效果。
2.要认真领会和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在衔接和延续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暑期“两访两创”活动的重点,即校院两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访谈青年教师,附中、附小要深入开展教师家访;要明确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访谈活动。
3.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为做好暑期访谈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提供有力的保障。开学初,应将本单位暑期“两访两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