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离校前毕业班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动态浏览次数:989

 师委组〔20147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班党员离校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教育,切实提高毕业班党员的党性意识

(一)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学院党委要以“珍惜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为主题,通过党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题教育,引导毕业班党员自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熟悉组织关系转接的流程、方法和步骤,确保离校后尽快落实到相应的党组织。

(二)认真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毕业班党支部在离校前要以“践行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引导党员在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上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为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青春正能量,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

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毕业班党员的管理实效

(一)做好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班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抓紧做好转正工作,各学院党委要及时审批。

(二)做好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各学院党委要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及时做好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规范完整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并提醒本人到新单位后,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培养情况。

(三)做好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各学院党委应对毕业班党员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党校结业证书、自传、誓词、思想汇报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整理,装入党员专用档案袋,归入个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及其他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也应一并归入个人档案。

各学院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毕业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完整。在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交接过程中,要办理好登记和交接手续,并由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毕业班党支部的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应做好归档,妥善保管。学校将适时组织抽查,跟踪工作落实情况。

三、强化宗旨观念,切实为毕业班党员提供人性化服务

(一)组建常态化的党员服务团队。为切实防止因转出党组织教育、服务不到位而产生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现象,各学院党委要组建由党委秘书,毕业班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等组成的常态化“毕业班党员服务队”,负责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等离校手续办理及后续事宜的咨询和服务,着力帮助他们协调和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服务队成员人数应不少于毕业班党员数的4%,每位成员要明确联系若干名毕业生党员,公布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方便咨询,确保沟通及时,服务到位。各学院“毕业班党员服务队”名单(附件3)于611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切实提高介绍信开具质量。要以服务学生、服务党员为宗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在认真核对每位毕业生党员就业去向的基础上,准确采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及时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流程有:毕业班党员本人联系并确认可以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毕业班党支部汇总党员信息,认真填写《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审核表》、《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汇总表》,经辅导员、党委秘书审核后,按规定时间报校党委组织部复核。经复核无误,由各学院党委统一打印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校党委组织部盖章。确有特殊情况,需重开介绍信的,由党员本人填写《党员介绍信重开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表格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

(三)定期开展毕业生党员回访工作。各学院党委要于9月份组织党员服务队对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回访,并将情况登记到《服务队回访卡》上。对已转入目的地党组织的党员,提醒其自觉履行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还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提供帮助,确保尽快转入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对转往党组织发生变化的党员,及时改派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党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难以落实的,应及时与学院党委、校组织部反映,或拨打全国党员服务热线“12371”,帮助解决问题。

(四)切实提高介绍信回执率。在跟踪回访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党员在有效期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并将介绍信回执以挂号信、传真,或照片的形式反馈。其中,照片要以介绍信回执联的基本尺寸打印,并及时归档。各学院党委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介绍信回执率达100%,回执率情况将作为二级党组织考评、衡量学生党员管理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党委要提高对离校前毕业班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认识,把思想教育、组织关系接转、档案整理、文明离校等工作作为加强毕业班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加强毕业班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各学院党委务必在624日前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发放到位,并要求党员在有效期(90天)内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要由党员本人领取,要落实领取签名制度,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领取,要有委托手续。以挂号、快递等形式邮寄给党员的,要保留好交寄存根。若因学院经办人员未及时将介绍信交毕业班党员而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因党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接转而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后果由毕业班党员本人负责。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学校原则上将不再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连续6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三)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回执联的管理工作,收到回执联后应将其粘贴在对应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于1231日前汇总上报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情况,并将存根联与回执联一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钟蕊,联系电话:22867131

 

附件:1.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集中办理时间安排表

2.毕业班党员服务队名单

3. 毕业班党员服务队回访卡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月9

 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rar(点击下载)

附件1

毕业班党员组织关系集中办理时间安排表

 

学院代码

复核时间

盖章时间

教育学院

01

616上午8:30-9:00

618下午2:00-2:30

经济学院

02

616上午9:00-9:30

618下午2:30-3:00

*文学院

03

616上午8:30-10:00

618下午3:30-4:00

传播学院

04

616上午9:30-10:00

618下午4:00-4:3

社会历史学院

05

616上午10:00-11:30

618下午4:30-5:00

法学院

06

616上午10:00-11:00

618下午5:00-5:30

*公共管理学院

07

616下午2:30-3:30

619上午8:30-9:00

*外国语学院

08

616下午3:30-5:00

619上午9:00-10:00

音乐学院

09

616上午11:00-11:30

619上午10:00-10:30

美术学院

10

616下午2:00-2:30

619上午10:00-10:30

体育科学学院

11

616下午2:30-3:30

619上午10:30-11:0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2

616下午3:30-4:30

619上午11:00-11:30

物理与能源学院

13

616下午4:30-5:30

619下午2:00-2:30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14

617上午8:30-9:30

619下午2:30-3:00

地理科学学院

15

617上午9:30-10:30

619下午3:00-3:30

生命科学学院

16

617上午10:30-11:30

619下午3:30-4:00

软件学院

17

617下午2:00-3:00

619下午4:00-4:30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18

617下午3:00-4:00

619下午4:30-5:00

*海外教育学院

19

618上午10:30-11:30

620上午8:30-9:30

协和学院

22

617下午3:00-4:30

620上午9:30-10:30

闽南科技学院

23



附中

26



*信息技术学院

34

617上午9:30-11:00

620上午10:30-11:00

旅游学院

35

617下午4:30-5:30

620上午11:00-11: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6

618上午8:30-9:00

620下午2:00-2:30

化学与化工学院

37

618上午9:00-10:00

620下午2:30-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8

618上午10:00-11:00

620下午3:00-3: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9

618上午11:00-12:00

620下午3:30-4:00

注:1.学院名称前加*号的,复核可前往仓山校区5号楼308室,盖章仍在旗山校区;

2.其他学院的复核、各学院的盖章统一在旗山校区行政楼808室。

 

 

附件2

毕业班党员服务队名单

单位:

序号

 

单位及职务

手机

 

 

 

 

 

 

 

 

 

 

 

 

 

 

 

 

 

 

 

 

 

 

 

 

 

 

 

 

注:电子版发至zzb@fjnu.edu.cn

 

 

附件3

毕业生党员服务队回访卡

 

    

 

性别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学历


电子信箱

 

入党时间

 

民族

 

党费交至

毕业院校

党支部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党员档案去   

 

服务队

回访记录

1.    是否已向新的党组织(非人事部门)递交介绍信?

 

2.    新的党组织是否已接收其介绍信?

 

3.    介绍信回执是否已经邮寄/传真/发送照片?

 

4.    学院党委是否已经收到回执?

 

备注:

 

 

 

服务队回访人                         

       

注:此表由各学院印制和保存,校党委组织部将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