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6   动态浏览次数:49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新一轮“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把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坚持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班子及班子成员自评。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对照《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意见》,对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自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重从思想作风、工作实际、廉政建设等方面,对近三年来(或任现职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并结合民主生活会形成个人自评材料。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自评材料收齐后,于民主生活会后,交校党委组织部。

(二)开展考核评估。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考评工作,由校党委组织考评组负责考评。考评期间,考评组分赴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现任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然后通过召开考评评审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各方面人士对本单位党政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

(三)形成考评意见。考评组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情况,对照考核评估标准,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审议,并进行逐项打分,考评组成员打分汇总结果的平均分即为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的得分。考评组还将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情况形成对党政班子成员个人的考评意见。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考评结果和党政班子成员个人的考核情况考评组将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

(四)反馈考评结果。考评结束后,考评组将形成对党政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的反馈意见。对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考评结果,校党委将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反馈,对党政班子个人的考评意见将以组织谈话等形式向个人反馈。

上述工作于本学期末前完成。

三、考评工作要求

(一)要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通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要通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机制。要坚持把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组织检查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正确对待考评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三级量化”考评工作,是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种重要手段。要带头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评工作氛围,真正使考评显优劣,让考评出活力。要通过实施“三级量化”考评与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使各单位的党的建设更加扎实有效,使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有效发挥,使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要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使“三级量化”考评工作成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互相监督、争优创先、为学校事业的发展自觉奉献的有效机制。

(五)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考评材料及时收集存档,以备检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