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3   动态浏览次数:41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新一轮“福建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造就一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把我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坚持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考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428日—430日)。考评工作开始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组织所属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党风教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党员说明考评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并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向党内外同志公布“三级量化”考评的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便于党内外同志监督。

(二)党员素质量化考核评估(54日-514日)。每个党员认真对照《福建师范大学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近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实际,撰写《党员个人考评总结》,并对个人表现情况进行自我打分。各党支部在党员自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员自评汇报会,根据党员个人汇报和自评打分的情况开展党员互评,并以无记名方式对每个党员实事求是地填写互评打分表。党支部要在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每个党员的综合表现和量化指标的分值权重,对每个党员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做好党支部鉴定评价意见,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审核。经审核后,评价结果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考评结束后,党支部要对考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党支部在考评期间要广泛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党外群众对党员的评价意见要作为党支部鉴定评价的重要依据。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考评。

(三)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515日—530日)。党支部工作考评由分党委(党总支)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小组成员包括分党委(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各分党委(党总支)应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在此基础上,分党委(党总支)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党支部工作情况,之后由考评小组进行充分讨论,由考评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求出各项考评内容的平均分。各分党委(党总支)在考评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总结材料及对后进党支部的整改意见,连同考评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暂不参加本次考评。

(四)分党委(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61日—630日)。对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估,由校党委组织考核小组负责考评,党委书记任考评小组组长,成员由党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等职能部门构成。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对照《分党委(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对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自评报告。评估期间,考评小组分赴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考核评审会,听取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考评小组在听取汇报,查阅党建工作档案材料及其他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考核评估体系的各项标准,对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审议,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进行逐项打分,考评小组成员打分汇总结果的平均分即为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考核评估的最后得分。校党委考评组根据考评得分情况对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进行排序,同时将考评结果及评估意见反馈给分党委(党总支)。考核评估结果将以简报形式进行公布。

三、考评工作要求

(一)考评工作采取民主测评、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意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应突出科学性、导向性的原则。

(二)考评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使“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成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互相监督、争优创先、为学校事业的发展自觉奉献的有效机制。

(三)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考评材料及时收集存档,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检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