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党校主要工作职能
组织部、党校主要工作职能
一、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指示、决议,拟定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工作文件,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制度,经党委审批后,负责贯彻落实。
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察和管理工作,做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的调整和配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人才政策,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4.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探索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订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6.组织开展党内评优表彰工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端正党风工作。
7.负责专家服务团成员和驻村任职干部及挂职干部选派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调生、选聘生工作。
8.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负责因公出国(境)科级以上干部政审工作,负责副处级以上干部因私护照的收缴、保管和申领工作。受理党员和干部申诉,做好信访工作。
9.加强党籍管理,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处理党籍管理中的问题;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内基本信息库的建设并做好统计工作。
10.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加强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为学校党委党建工作决策当好助手。
11.按照“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 的要求,努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2.做好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校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党校日常工作。
2.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培训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党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培训规划、培训方案与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3.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分级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做好处、科级干部培训班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上级的任务要求,制定干部调训工作方案,组织好干部在线学习。
4.指导和督促各分党校建设,抓好干部、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分党校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
5.收集分析并为部领导及时提供学校组织工作的信息动态,开展党校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校工作科学化的经验,提高党校工作水平。
6.做好福建省高校党校教育研究协作组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7.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部门工作任务的要求,做好部门的文书工作和内务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下达和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