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的通知
师委组〔2020〕36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精神,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培育和建设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闽委教组〔2017〕13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福建省高校“十百千万”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8〕38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国、全省、全校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党建示范项目”)培育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面自查总结
10月中旬前,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各培育建设党组织全面开展自查,积极发掘、凝练可供学习借鉴的工作亮点、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解决办法。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认真总结梳理培育教育情况,标杆院系要对照“五个到位”,重点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样板支部对照“七个有力”,重点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围绕抓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抓好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
在此基础上,各建设党组织认真填报《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明确主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核把关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校组织部,电子版发至校组织部组织科邮箱。经学校党委审核后,《汇总表》将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复核。
开展检查交流
10月下旬,学校党委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各培育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培育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创建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或“摘牌”。
组织现场观摩
11月上旬,学校党委将组织现场观摩会,深入若干个全国、全省高校党建示范项目所在的学院,了解培育建设成效,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学校党建工作方向。
四、展播建设成果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凝练形成建设成果汇编材料(见附件2),突出特色、简明扼要,10月20日前发至校组织部组织科邮箱。学校将通过学校官微、组织部网页等途径,推广培育建设单位的经验做法,对党建示范建设优秀成果进行示范展播。
附件:
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
党建示范项目建设成果汇编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9日
师委组〔2020〕36号关于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的通知.rar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