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动态浏览次数:2921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党员和预备党员

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校分校:

为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福建省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党建有关工作整改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党员树立学习意识,强化学习自觉,带头学习,争做新时代学习型党员;引导广大党员胸怀祖国、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自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努力为“双一流”大学建设,实现中国梦、强校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尤其是预备党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感,争取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学习形式

教育培训主要以课堂教学、专题辅导为主,并采取观看影像、社会实践、交流研讨、撰写心得、网上自学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或不少于4天。

三、学习内容

(一)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等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等。预备党员侧重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法律法规等内容。

(二)学习参考书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摆脱贫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读本》(2016年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四、学习考核

教育培训后,各分党校可结合实际,通过考试、撰写心得体会、分组交流讨论等方式加强对培训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核。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科学统筹,把握节凑,注重长效,合理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切实通过有效的教育措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二)突出培训重点。各单位要围绕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上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学思践悟,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认真吸取“洁洁良”等事件的教训,以案为例,举一反三,大力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宗教知识、网络文明等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积极传播网络正能量。

(三)严格培训纪律。各单位要加强培训管理,明确学习纪律,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届时,出勤情况将作为党员评优评先、预备党员是否如期转正的参考依据。

(四)凝练工作特色。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总结、宣传教育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书面总结(内含培训亮点、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于20196月底报送校组织部。学校党校将对各单位组织学习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适时公布,并作为评先、评优、基层党组织负责述职述廉考评的参考依据。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