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动态浏览次数:1770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校分校:

为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2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福建师范大学2019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为重点,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引导广大党员树立学习意识,强化学习自觉,带头学习,争做新时代学习型党员;引导广大党员胸怀祖国、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自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努力为“双一流”大学建设,实现中国梦、强校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尤其是预备党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感,争取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培训对象

全体师生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培训形式

教育培训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理论宣讲、课堂教学、专题辅导为主,并采取观看影像、社会实践、交流研讨、志愿服务、撰写心得、网上自学等形式进行。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校党校将适时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抽调部分党员和预备党员参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分党校负责做好本单位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每学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或不少于4天。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讲座专题主要有:一是党建理论专题,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专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四是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专题;五是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六是党的宗教观与宗教政策解读专题;七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八是其它专题,包括相关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等(各分党校可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与办学实际确定)。

(二)学习参考书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四、培训考核

教育培训后,各分党校可结合实际,通过考试、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心得体会、分组交流讨论等方式加强对培训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核。

五、学习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科学统筹,把握节奏,注重长效,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二)严明纪律,强化规矩。各单位要加强培训管理,明确学习纪律,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并将出勤情况作为党员评优评先、预备党员是否如期转正的参考依据。

(四)注重总结,凝练特色。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总结教育培训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书面总结(内含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工作亮点、特色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于20216月底前报送校组织部。学校党校将对各单位组织学习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适时公布,并作为评先、评优、基层党组织负责述职述廉考评的参考依据。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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