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动态浏览次数:1307

各党校分校:

为做好2023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条件和应履行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全面把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权威数据、鲜活事例、生动话语等,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宗教工作相关知识,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等。具体授课要求参照教育培训课程模块(附件1、2

四、培训形式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12个学时,重点学习党的奋斗历史、性质和宗旨、纲领和目标、指导思想、党风党纪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根据实际开设其他党的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课程

(二)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不少于18个学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党的纪律等

注:两个培训班都要用好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大学习”“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平台,通过自学自测、观看视频、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

、培训考核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方式。入党积极分子统一学校智慧党建系统完成党训考试。考试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在指定时间地点以闭卷的形式通过线上完成,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具体组织方式与校党校联系。

(二)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方式。发展对象的考试由各分党校根据党员发展工作节奏组织实施。

(三)培训审核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计划经校党校审核后,方可开展进行培训,合格者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通知(含课程安排)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校党校存档,邮箱:fjsddx@fjnu.edu.cn。

、培训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管理。各分党校要把培训工作作为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为提高培训质量,原则上应从党校师资库(附件3)中选取师资和课程。

(二)提高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各分党校要大力加强参训学员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参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

(三)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实效。各分党校要结合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阶段的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精心设计学习形式,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选配授课教师,认真组织教育培训、考核测试等工作,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课程模块

2.发展对象教育培训课程模块

3.党校教育培训师资库名单及主讲课程目录

附件1-3.zip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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