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5   动态浏览次数:10

师委组〔202112

各学院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应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抓实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1年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和走向社会后,都要努力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通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堂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作出一份承诺等活动为抓手,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抓严做实,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要明确工作程序,严明纪律要求,强调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性、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等,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及时高效地落实好党员组织关系,杜绝“滞留党员”“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发生。

二、强化质量把关,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1.严把毕业生党员材料质量关。对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所在学院党委要及时审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意见等应更新至2021年第二季度。毕业生辅导员和党支部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整理。各学院党委要按照各支部各发展批次不少于1人,或不少于发展党员数30%的比例对毕业生党员材料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到位,严把档案材料质量关。

2.规范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工作。毕业生党员材料确认无误后装入党员档案袋,密封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也应存入个人档案。毕业生党员材料原则上不能与个人档案分离。(两种特殊情况例外:一是接收党组织与个人档案接收单位不同,且接收党组织要求先审核党员材料才能接收组织关系的,学院开具《学生党员档案调出告知函》,按相关要求办理;二是保留组织关系且需转正的预备党员,如个人档案转出,可先将党员材料留存学院,待转正后归入个人档案。)毕业生党支部会议记录等有关重要材料移交学院党委存档备查。在毕业生党员档案交接转递过程中,对发出的党员档案登记备查,完善档案交接手续,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转移规范、有序。学校将适时组织抽查,跟踪落实情况。

三、强化组织观念,落实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全体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离校前全部转出,党费交至20216月。610日前,完成毕业生党组织转出信息采集工作(附件12),提交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工作流程操作(附件5)。在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党委要对党员进行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e家”系统操作的培训。因党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接转,后果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e家”线上流程过期,或(省外)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过期、遗失,学校原则上将不再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连续6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不转接,视为自动放弃预备党员资格。

2.切实提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各学院党委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及时跟踪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口袋”党员。108日前,各学院党委报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完成情况表》(附件3),督促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抓紧时间办理,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达到100%121日前,各学院党委报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表》(附件4)及转往省外的纸质介绍信回执照片。

强化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落实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学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明确分工,对因不负责任或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学校将进行严肃批评和相应处理。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

                 2.转往省外(特殊组织)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审核表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完成情况表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统计表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流程

 

 附件-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rar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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