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学生党员标兵”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10   动态浏览次数:3064

师委组201952

 

各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学生党员标兵”的通知》(师委组〔2019〕45号)要求,经评审并公示,决定授予高仁爱等53名党员“学生党员标兵”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学生党员标兵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强烈的使命意识投身到学习和服务师生的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在理想信念、刻苦学习、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全校学生党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推动学校各项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各学院党委要以评选表彰学生党员标兵为契机,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院网站、党员先锋站等开展学生党员标兵先进事迹集中展示和专题宣传,用学生党员的身边典型开展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标兵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2018-2019学年“学生党员标兵”表彰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2018-2019学年“学生党员标兵”表彰名单

序号

学院

姓名

序号

学院

姓名

1

教育学部

高仁爱

28

音乐学院

陈佳昕

2

教育学部

李静

29

美术学院

陈安娜

3

心理学院

叶秀敏

30

美术学院

黄日群

4

心理学院

刘佳丽

31

数学与信息学院党委

邵文豪

5

经济学院

赵鑫

32

数学与信息学院党委

方昱龙

6

经济学院

杨青

33

数学与信息学院党委

厉晓敏

7

法学院

陈宗慧

34

物理与能源学院

陈江坤

8

法学院

肖罡晟

35

物理与能源学院

杨美琴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名珍

36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易传莉雯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洁

37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林学亮

11

文学院

张若琪

38

化学与材料学院

叶应祥

12

文学院

李文逸

39

化学与材料学院

艾远芳

13

文学院

陈冰琳

40

化学与材料学院

毕嘉慧

14

外国语学院

李国栋

4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琬

15

外国语学院

陈晗霖

4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依婷

16

外国语学院

王丝莹

43

地理科学学院

林月

17

传播学院

刘锦滢

44

地理科学学院

陈金牛

18

传播学院

王铣

45

地理科学学院

范爱连

19

社会历史学院

郝彩虹

46

生命科学学院

任洋

20

社会历史学院

兰鑫

47

生命科学学院

陈宇娴

21

公共管理学院

戴琪

48

生命科学学院

谢婷婷

22

公共管理学院

曹慧琴

49

海外教育学院

赵汉卿

23

旅游学院

郑逸凡

50

海外教育学院

叶倩儒

24

旅游学院

王靖雯

51

协和学院

薛晴

25

体育科学学院

刘雅铭

52

协和学院

庄怡欣

26

体育科学学院

黄羚杰

53

协和学院

洪仕腾

27

音乐学院

任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