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坚持问题导向,倾听师生呼声,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制约发展最关键的瓶颈短板问题、师生需求最迫切的老大难问题,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二、抓实关键环节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师生、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员还要结合职能职责查找问题。教师学生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管理岗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带头作用不好,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联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际,联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书记满意度、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拿出过硬措施抓整改。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师生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指导督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学校将组织力量,加强一线督查指导;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二)推动具体落实。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结合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不定综合评定等次。外出并确实无法按期返回的党员,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自评材料;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会议记录,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进行审阅,对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不符工作要求的,要责成党支部及时整改。
(三)及时总结报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8年3月中旬前完成。各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结果。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报告(800字以内)、《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组织评定统计表》(附件5)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3.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测评表
4.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登记表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组织评定统计表
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