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福建师范大学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动态浏览次数:970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培育和建设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闽师委综〔201743号)要求,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申报的基础上,经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经济学院党委等10个二级单位党委为我校党建工作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培育和建设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各示范点所在单位党委要严格按照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力推进示范点建设,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特色亮点,努力成为全校党建工作的标杆。校党委将给予每个示范点2万元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其中2018年初划拨经费50%,其余经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划拨。同时,将大力宣传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在全校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1127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党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序号

培育建设单位

培育建设内容

1

经济学院党委

打造“教学+科研+党建”高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

——教师党支部的组织创新和作用发挥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共学共建共育青年教师

线上线下拓党建新路

3

文学院党委

夯基固本 多措并举

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

4

外国语学院党委

依托学生党工部平台

再创先行先试新成绩

5

传播学院党委

建设“两微一站”新阵地

打造服务联系党员新平台

6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学做结合 服务基层

探索创新 助力党建

7

旅游学院党委

完善机制 服务中心

发挥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

8

化学与材料学院党委

完善机制抓落实 细化管理促提升

——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

9

地理科学学院党委

高峰学科团队支部建设示范点

10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建设党建+科研团队 引领科研创新























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1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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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闽师委综〔20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