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动态浏览次数:597





师委党校〔20172



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校分校:

为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6讲),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自学等形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教材

《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7/本),由各分党校统一到校党校购买。

五、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新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时事政治。

六、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计划、考试试卷、合格人员名单(包括证书编号,所在年级专业)各一份送交校党校存档。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七、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各分党校应于5月上旬前完成培训工作,校党校将于5月下旬对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进行随机抽查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223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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