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动态浏览次数:1040


师委党校〔201714


 

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校分校:

为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引导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经党组织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6讲),适当结合观看录像、讨论交流、社会实践、撰写心得、自学等形式。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教材

《入党培训教材》(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定价:7/本),由各分党校统一到校党校购买。

五、培训内容

党的“三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时事政治。

六、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本次校党校抽考将从各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培训计划、考试试卷、合格人员名单(包括证书编号,所在年级专业)各一份送交校党校存档。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

七、培训要求

(一)各分党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各分党校应于11月上旬前完成培训工作,校党校将于11月下旬对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进行抽查考试或参加党员e家和易班网的网络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109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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