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0   动态浏览次数:82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112)精神,现将做好2011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新派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共计49个;

2.更换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共计150个;

有关岗位情况请登陆http://cidirector.chinese.cn查询。

二、推荐选拔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教师。

三、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执行。学校保留派出院长原在校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与校内教师同等待遇。

四、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2011513日(星期五)下午430前,到校党委组织部(旗山校区办公楼807室)或人事处(旗山校区办公楼611室)报名,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报名受理电话及电子邮件:

组织部:22867136     xbchen@fjnu.edu.cn

人事处:22867361     rsc_szk@fjnu.edu.cn

2.由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登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报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汉办。

4.参加国家汉办集中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录取和培训。

国家汉办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人员,并统一参加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参考考试成绩和培训表现确定派出人选,其他人选调剂派出或作为院长储备人选。

请各单位尽快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本单位所有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教职员工,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本次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工作。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