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2   动态浏览次数:806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简称“一先两优”)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校拟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一先两优”各1名。现将有关工作事项简要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评选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采取从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一先两优”各1名。如果没有合适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在推荐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2000年以来被授予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重复推荐。

   2.推荐的对象应从曾经受过或今年拟作为市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典型中产生。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4.学校党委不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

   三、参评对象须提交《推荐表》(附件2)和“一先两优”先进事迹材料(以通讯形式,2000字左右),其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还要另提供个人简介(300字左右)。请各单位做好材料的把关工作。

四、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简介及《推荐表》(一式五份)请于48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至zzb@fjnu.edu.cn

 

附件:1.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2.“一先两优”推荐表.doc

 

 

 

       校党委组织部

         201142

 

 

 

   附件1

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事迹突出,在全省有一定影响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