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   动态浏览次数:602

闽师委综〔201119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党的建设“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4月)。考评工作开始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史党情、党性党风教育,开展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党员说明考评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二)党员及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5月-9月)。各分党委(党总支)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制定党员及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党支部暂不参加本次考评。

1.党员量化考核评估。每个党员要结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综合表现,特别是要围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公开承诺、践行承诺的情况,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的情况,联系、服务师生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等几个方面对党员作出综合考评。

2.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各党支部要结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对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分党委(党总支)要重点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推进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况,为师生办好事实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几个方面,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形式全面了解党支部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考评。

(三)分党委(党总支)工作量化考核评估(10月—12月)。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学校将结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对分党委(党总支)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离休党总支暂不参与本次考评活动。

二、考评工作要求

(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顶层设计,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整体推进。本次“三级量化”考评要统筹兼顾,做到“两结合”,一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要将创先争优领导点评工作贯穿于“三级量化”考评的全过程;二要结合学年度考核工作,教职工党员的考评工作可结合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开展,学生党员的考评工作可结合学生学年度综合考评开展,将党员干部学年度考核情况纳入“三级量化”考评中,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二)分类指导,分类考评。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研,制定出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考评细则和措施,要区别不同性质、不同工作基础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考评,确保考评实效。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三级量化”考评工作,是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手段。要带头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评工作氛围,真正使考评显优劣,让考评出活力。在“三级量化”考评工作中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工作,推动学校中心工作。

(四)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应突出整体性、科学性、导向性的原则。通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五)坚持原则,确保实效。考评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测评、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三级量化”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为学校事业发展自觉奉献的有效机制。考评工作结束后,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考评材料及时收集存档,以备检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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